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部分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返還工程款仲裁案】,獲全部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買賣價金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案件】,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訴訟【請求返還投資款案件】,獲判800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