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傷害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竊盜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事件】,更生方案順利通過,僅需還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55.42%之金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、酌定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方式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偽造有價證券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