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少年詐欺案件】,獲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清算事件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代位求償事件】,被告應給付予原告代償之金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