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害配偶權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交付贈與物事件二審】,獲判維持原判、對造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全部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分割遺產事件】,獲判被告應給付新臺幣353萬6,935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