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少年詐欺案件】,獲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工資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所有物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告訴代理【過失致死罪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債務人異議之訴等事件】,獲判債務人應給付款項予委託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