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離婚事件】,獲判原告之訴駁回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上訴人即原審被告代理【請求回復等事件】,經上訴三審後發回高院,上訴及追加之訴均駁回,獲判被上訴人不用回復原狀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【交通損害賠償等】,獲判更多之賠償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侵占事件】,獲緩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事件】,獲部分勝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