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請求返還遺產案件】,獲判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偽造有價證券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車禍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賠償百分之七十四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詐欺損害賠償事件】,被告應給付新臺幣30萬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