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治條例等案件】,獲緩刑貳年,期間付保護管束等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自由事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【交通損害賠償等】,獲判更多之賠償
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三審【分割遺產事件】,獲廢棄原判決,發回二審審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