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所有物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買賣價金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分割遺產事件】,獲判被告應給付新臺幣353萬6,935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新臺幣12,034,900元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履行和解契約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