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】,被告判刑2年8個月;另4個月可易科罰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順利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只需償還總債務1.167%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性隱私等事件】,獲公訴不受理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並獲得新臺幣180萬元之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