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】,被告判刑2年8個月;另4個月可易科罰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代收款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詐欺等案件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】,調解成立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車禍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賠償百分之七十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