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】,被告判刑2年8個月;另4個月可易科罰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部分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給付職業災害賠償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代收款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