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取財案件】,獲緩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辯護【妨害自由等事件】,獲撤銷原判決壹年貳個月,現改判可易科罰金有期徒刑陸個月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經調解,順利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返還借款案】,獲全部勝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