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名譽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【交通損害賠償等】,獲判更多之賠償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案件】,獲判緩刑二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履行和解契約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