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全部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宣告停止親權等事件】,裁定相對人之親權應予以停止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傷害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件】,獲不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通常保護令】,獲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