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上訴人即原審原告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事件】,經最高法院駁回對方之上訴,勝訴定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、酌定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方式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順利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獲判薪資及勞工退休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