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宣告停止親權等事件】,裁定相對人之親權應予以停止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和解【清算合夥財產等】,調解順利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】,獲判緩刑伍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害配偶權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