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竊盜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被告處有期徒刑肆年捌月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詐欺損害賠償事件】,被告應給付新臺幣30萬元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確認僱傭關係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