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宣告停止親權等事件】,裁定相對人之親權應予以停止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案】,經調解成立,公訴不受理。
【成功案例:給付扶養費】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【交通損害賠償等】,獲判更多之賠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