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清算合夥財產等案件】,獲判請求8/10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更一審【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】,請求被上訴人連帶給付賠償金,獲全部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假扣押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被告處有期徒刑肆年捌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