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】,調解成立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獲判駁回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順利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案件】,為普悠瑪號受害者向臺鐵請求賠償,獲判新臺幣1,660,769元賠償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】,獲判本件確實為借名登記,對造應將所有權登記予委託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