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加重詐欺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假扣押案件】,裁定允准提存供擔保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擔任輔佐人【傷害等事件】,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調解成立每期償還2,685元0利率共180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】,調解成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