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幫助犯一般洗錢罪】,處有期徒刑貳月,獲得緩刑之宣告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事件】,獲部分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少年詐欺案件】,獲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對方應給付剩餘財產新臺幣350萬元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