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自由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車禍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不當得利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事件】,更生方案順利通過,僅需還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5.75%之金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車禍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賠償百分之七十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