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離婚等】,獲准離婚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案件】,經調解成立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
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調解委員,表現優異獲頒發「優秀調解委員」之證書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職業災害勞動調解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