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】具保停止羈押,獲准允停止羈押、得以交保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獲判駁回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被告無罪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秘密等事件】,獲部分起訴。
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