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】具保停止羈押,獲准允停止羈押、得以交保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侵害原告貞操權】獲判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業務侵占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、酌定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方式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相對人代理【變更通常保護令內容】,獲聲請人之聲請駁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