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答辯【返還不當得利事件】獲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性隱私等事件】,獲公訴不受理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返還保管款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,需給付206萬2,667元予本所當事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代位求償事件】,被告應給付予原告代償之金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侵占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