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等事件】,順利和解成立公訴不受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買賣價金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秘密等事件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】,獲判本件確實為借名登記,對造應將所有權登記予委託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】,獲判緩刑三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