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賠償五分之四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性隱私等事件】,協助調解成立公訴不受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離婚等】,獲准離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