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性隱私等事件】,協助調解成立公訴不受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獲判駁回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【離婚等訴訟】,獲准離婚及取得剩餘財產分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傷害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勞動調解】,相對人願給付新臺幣25萬5仟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