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性隱私等事件】,協助調解成立公訴不受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侵占遺產事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買賣價金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等事件】,相對人需給付76萬1,466元,且均准允變更母姓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詐欺損害賠償事件】,被告應給付新臺幣30萬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