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侵害原告貞操權】獲判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被告無罪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返還保管款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,需給付206萬2,667元予本所當事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】,被告判刑2年8個月;另4個月可易科罰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事件】,更生方案順利通過,僅需還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33.41%之金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