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原告之訴駁回。
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清償債務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假扣押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獲判維持原判、對造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