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分割共有物】,獲准許分割。
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處有期徒刑貳個月,可易科罰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訴訟【請求返還投資款案件】,獲判800萬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返還工程款仲裁案】,獲全部勝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