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上訴人即原審原告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事件】,經最高法院駁回對方之上訴,勝訴定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清償借貸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全部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即上訴人代理【請求排除侵害等(含拆屋)等事件】,原一審為駁回,經由上訴可拆除部分屋簷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【交通損害賠償等】,獲判更多之賠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