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上訴人即原審原告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事件】,經最高法院駁回對方之上訴,勝訴定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分割遺產事件】,獲判被告應給付新臺幣353萬6,935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買賣價金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擔任輔佐人【傷害等事件】,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請求返還遺產案件】,獲判原告之訴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