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相對人應按期每月給付 13,000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車禍過失傷害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返還借款案】,獲全部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上訴人即原審原告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事件】,經最高法院駁回對方之上訴,勝訴定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