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相對人應按期每月給付 13,000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【交通損害賠償等】,獲判更多之賠償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名譽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順利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確認僱傭關係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