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案件】向詐騙集團加害人請求,獲判全額新臺幣60萬元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】,被告判刑2年8個月;另4個月可易科罰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偽造有價證券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】,調解成立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予以免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