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案件】向詐騙集團加害人請求,獲判全額新臺幣60萬元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對方應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每月新臺幣18,371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工資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