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】,獲部分免償還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二審】,獲判駁回檢察官之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減輕扶養費用,每月僅需給付肆仟伍佰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返還工程款仲裁案】,獲全部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代收款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