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辯護【妨害自由等事件】,獲撤銷原判決壹年貳個月,現改判可易科罰金有期徒刑陸個月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清償借貸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通常保護令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取財罪】,獲緩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