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幫助犯一般洗錢罪】,處有期徒刑貳月,獲得緩刑之宣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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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假扣押案件】,裁定允准提存供擔保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離婚等】,獲准離婚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履行和解契約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