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勞動調解】,相對人願給付新臺幣25萬5仟元。
#職災 #給付工資 #勞資糾紛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】,獲判緩刑三年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性隱私等事件】,協助調解成立公訴不受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事件】,更生方案順利通過,僅需還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21.58%之金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確認僱傭關係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