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【離婚等訴訟】,獲准離婚及取得700萬剩餘財產分配。
#給付扶養費 #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#監護權 #扶養費 #離婚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辯護【妨害自由等事件】,獲撤銷原判決壹年貳個月,現改判可易科罰金有期徒刑陸個月。
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調解委員,表現優異獲頒發「優秀調解委員」之證書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履行協議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代位求償事件】,被告應給付予原告代償之金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