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處有期徒刑貳個月,可易科罰金。
#意外事故 #過失傷害
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調解委員,表現優異獲頒發「優秀調解委員」之證書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履行契約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侵占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相對人代理【變更通常保護令內容】,獲聲請人之聲請駁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