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處有期徒刑貳個月,可易科罰金。
#意外事故 #過失傷害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對造應按期給付扶養費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清償債務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自由事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假處份抗告等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