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處有期徒刑貳個月,可易科罰金。刑事律師|台北刑事律師|板橋法律事務所
#意外事故 #過失傷害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返還保管款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,需給付206萬2,667元予本所當事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名譽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假扣押案件】,裁定允准提存供擔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