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給付職業災害賠償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酌定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方式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確認僱傭關係案件】,獲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上訴人即原審被告代理【請求回復等事件】,經上訴三審後發回高院,上訴及追加之訴均駁回,獲判被上訴人不用回復原狀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詐欺損害賠償事件】,被告應給付新臺幣30萬元